本台消息:近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4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从2024年8月1号起执行。
2023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万0260元,月平均工资为8355元。与之对应,相关福利待遇调整为:2024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标准,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355元计算,自2024年1月1号起执行。
此外,按照相应标准,2024年防暑降温费调整为250.7元每月。(记者田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