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即:学历、资历、专业工作年限符合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均称职以上。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提交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3.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交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提交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和申报材料费。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按要求分门别类地准备齐全后,送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统一上报市人才中心。市人才中心将对上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统一上报到相关部门;
2.申报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评审结果或上网查询评审结果。评审合格人员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级别职称证书。评审未合格人员可参加下一次的职称评审。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要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书等行为,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其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负责。
六、评审专业及等级
1.工程技术系列:工民建、建筑施工、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园林设计等;
2.经济系列:会计、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等;
3.职称等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需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上报;
2.评审未合格人员可参加下一次的职称评定,需重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3.评审合格人员需办理聘任手续,凭职称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市人才中心职称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