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保征管实行了大变革,社保费征管职责由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入税后对企业对个人都有重大影响。税务部门能掌握社保费缴费基数的较全面信息,此前征收不实或不足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会得到解决。工资、社保、员工的数据也日趋透明化,所以企业应抓紧时间社保合规化。
一、社保现状,5大类社保的操作方式行不通了
①与员工签订承诺书让员工放弃缴纳社保费行不通。根据《社保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为员工(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保保险费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所以签订的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无论是否自愿,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②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行不通。根据社保缴费基数的依据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但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若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则按照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缴纳社保;如果工资高于社保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则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因此,职工工资不同,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同,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保。
③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行不通。如果用人单位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考勤表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即可认定存在用人关系。
④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行不通。《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及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保保险费,缴费个人应缴部分的社保保险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应发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因此,用人单位与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保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参保缴费,此做法不可取。
⑤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费行不通。《社保法》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保费。试用期虽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协商的考察期,但实际上双方已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员工也有依法参保的权利。
二、社保合规策略
社保费=缴费基数x缴费比率
=实际工资x缴费比率
(注意这里的工资不是基本工资不是最低工资、而是员工实际应发的工资)
①短期策略,微调社保基数与人数,避坑全员下限全员统一。
说到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有三个大坑明显不合理:
1、用人单位长期按当下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2、全员工都统一按一个基数缴纳社保
3、按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缴纳社保。
这三个坑一看就很明显不合理,哪有企业员工的社保长期最低下限,哪有全员统一缴费基数的。针对缴费基数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做相应的局部调整来合规化,比如设置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等逐步合规化。
关于社保缴费人数,《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劳动关系主要有: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项目制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关系
非全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费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想优化社保缴费人数不妨转换一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比如从雇佣关系转为合作关系,用人单位把需要做的业务不交给本单位职工而是外包给第三方也可。
②中期策略,优化薪酬结构,用好集体福利、员工股权。
1、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保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常见的工资表上的薪酬结构有:基本工资+提成奖金+加班工资+年终奖金+补贴
(举个例子:招聘市场部经理,给予5000元/月的交通补贴,2个方案。一个是现金补贴,一个是费用报销补贴。你选哪一种?)
现金补贴:合并工资计算个税计算社保的缴费基数。
费用报销:根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有关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是不列入社保缴费基数的项目。
2、改变薪酬结构,走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情形。
股权激励,是发放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各种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收入、入股分红等均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异地安置费,是单位员工到异地工作而发放的差旅补助或异地安置费等,是因异地工作而产生的费用,也是不纳入工资总额统计的。
企业可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薪酬结构。
③长期策略,重构用工模式,发展劳动合同与新业态用工模式相结合
(转变用工模式,从双方的雇佣关系转换为合作关系,减少企业社保费参保人数,有以下情形企业不用缴纳社保费用)
聘用实习生,实习生因尚未毕业只能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务合同,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故企业不用缴纳社保。
返聘离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企业返聘离退休人员不能签劳动合同而是签劳务合同,可以不用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
企业业务外包个体户,即把雇佣关系变为合作伙伴关系,所以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兼职人员本身有工作已交过社保,因此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签订的是是劳务合同。
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人工的社保应有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用工单位不用为其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14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类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签订的是非全合同只需缴纳工伤险。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就是发包企业将工作发包给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接到工作之后又将工作发包给劳动者,但劳动者并不直接面对企业,而是劳动者为平台服务,平台为企业服务,这样一来,平台必须同企业签署协议,同时就接手的工作向企业收取对应价款并开具发票。所以企业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停职留薪人员,停职留薪人员因为签有《停职留薪协议》,到新单位就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因此也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协保人员,协保人员是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所以和新单位就只能签劳务合同了。
短中长期相结合,企业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择适合的用工模式,优化薪酬结构,合规化社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