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官僚制度,堪称是世界上成立最早、最完善的官僚制度。但是,再卓越的制度,当它被用来统治中国这样庞大的国家时,也难免会暴露出缺陷。而中国官僚制度的最大缺点就是,官职的买卖现象频发,最后,甚至成为古代政府的"摇钱树",这是怎么回事呢?

中国自古就有"读书做官"的说法,读书科考,这不仅是科举制给中国读书人灌输的终极目标,还是古代做官的一大途径。可是,古人做官并非一定要靠苦读,除了早期的官职世袭外,到了后世,花钱买官也是做官的一个途径。并且,古代政府对此还持支持、鼓励的态度,比如,秦朝就曾公开的说:"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时也有:"吏得入谷补官。"

而卖官鬻(yu,四声)爵的目的,主要是统治者为了充实国库,支持国家的财政运转。一般发生在大荒年、或者战事频发的年代。当国家的财政收入,已经不能负担大灾和连年战事带来的经济负荷,政府才会通过买卖官职,来凑钱补国库的亏空,也就是说,卖官是由政府官方操办的。《管子·八观》写道:"上卖官爵。"就是说买卖官职,完全是皇帝知道并授意的。

1.卖官鬻爵首次出现
秦始皇创下了许多第一,其中一项就是公开卖官。《资治通鉴》记载:"七月,蝗,疫。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也是史书第一次记载政府公开卖官。其实,在秦始皇之前,也有卖官之事,比如《管子·八观》写道:"上卖官爵,十年而亡。"只不过秦始皇以前,卖官还是很羞耻的事情,属于私下交易、暗箱操作,像秦始皇这样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卖官并载入史册的,还是第一次。

2.卖官的阶段、收费问题
所谓卖官鬻爵,官与爵相连,但二者有着一定的区别。官是实职,爵是虚位与荣誉。当官有俸禄,而爵位则拥有更多的权益,可免除徭役、豢养门客、赎回奴隶、减刑抵罪等。所以,政府售卖的官职也是分门别类的,甚至是按级别高低来收费的,有以下规律:
卖官的初级阶段,买卖荣誉性官职;
第二,卖官的中级阶段,买卖爵位;
第三,卖官的终极阶段,买卖实权官职。

以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卖官情况为例:秦朝实施的"纳粟拜爵",属于卖官的初级阶段,是国家根据百姓给国家交纳的粮食的多少,来赏赐官爵,"三公"这样的高爵位就不出卖;而东汉汉灵帝时期,属于卖官的中级阶段,连三公之一的太尉之职都被拿出来卖;到了明清时期,买卖的官职都是实权官职,五品郎中,四品知府、参将等,都可以买到。

至于收费问题,秦始皇时期规定,"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一千石粮食可升一级;汉灵帝时期的卖官,两千石200万,四千石400万,五百万就可买一个关内侯。到了清朝,捐一个后补道台,要一万到一万八千两银子左右。
上文说到,官职是可以买到的,但并非所有的官员都可以买到,而且,买到也不能立即上任。在清朝,吏部和礼部的官职是不允许买的。并且,买到官后也不是立即上任,拿到吏部发下的执照,此时只是候补官员,要等出了实缺才能落实补授,所以大部分买了官的只能在家等着,虽然出门也可以穿官服、摆官架子,不过用处不大。

3.卖官的分类
除了卖官的阶段和收费问题,卖官还分为捐、纳两种,一种是捐官,一种是买功名(出身)。上文说到,国家主持的捐纳,主要是为增加中央财政收入,比如,清朝的名臣李卫最初的官职员外郎就是捐官;而唐肃宗时期,迫于安史之乱军费压力,许文盲(不识字者)以十三万钱捐「明经出身」,这属于买功名。

上文已经说到,卖官主要是统治者充实国库,支撑国家的财政运转,这样的卖官的收入是收归国库的,用处也多是国家的在公共事业上。纵观古代皇帝公开卖官史,虽然各代情况殊异,但多与天灾人祸、财政匮乏相关。

比如,秦始皇首创公开卖官之先河,就是因为那年七月蝗虫肆虐,出现了瘟疫与饥荒。
汉武帝时期的公开卖官,因为连年攻击匈奴,每次出兵达十多万人,对斩杀、俘虏敌军的官兵实行奖励,奖金高达二十多万斤黄金;而死亡的战马也有十万多匹,还不包括粮草等后勤供应。国库出现严重亏空,军费难以为继,为使国家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出征匈奴取得决定性胜利,汉武帝不得不颁布诏书,明码标价,出售官爵。可见古代皇帝卖官,并非全属骄奢淫逸与腐败享受,卖官所得多用于国政。

可是,真正让卖官这一制度变质的上文提到的汉灵帝。汉灵帝可以说是把卖官的收入装入私囊的鼻祖。汉灵帝的卖官,不但明码标价,而且有专门的卖官机构和办公场所。在公元178年,他设立了一个专门卖官的机构,办公地点在西邸,卖官除了明码标价,实行竞拍原则,两千石200万,四千石400万,五百万就可买一个关内侯,德行好的人,还可以打折扣,五折、三折都有,还分为现钱和按揭两种付款方式。在当时,出钱多的,官做得大,升得快,没有钱的就遣散回家。

为了防止买官的人"违约",汉灵帝还规定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1/3或1/4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许多官员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吓得弃官而走,或者自杀。比如说司马直被朝廷任命为钜鹿郡太守,但因交不出买官钱,又不肯祸害当地百姓,便在孟津自杀,"死谏"汉灵帝,但最后换来的只是"帝为暂绝修宫钱"。

为了保证这项收入可以源源不断的提供钱财,汉灵帝还规定,买来的官是有任期的,以三公之一的太尉来说,买来后一年就到期,如果还想继续当,那就得重新参与竞标。除了卖官,汉龙帝还开辟了新的事业,连太后、常侍,甚至乳母等位置也卖。

而如此大规模的卖官,收入的钱财,都被汉灵帝藏在西园的仓库中,收归己有。自此,原本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政策,变为了皇帝和政权敛财的"摇钱树""聚宝盆"。也导致后世捐官的官员,为了收回自己的利息,在上任后,越发的盘剥民脂民膏,产生了恶性循环。

纵观历史,在刚开始的时候,卖官还只是皇帝为了解决财政困难的无奈之举,只是临时、偶尔的举措,统治者还可以控制。只是后来。个别皇帝为了一己私欲,从此欲罢不能,开始大肆敛财。于是,卖官这种事,初始只是严格控制的涓涓细流最终变成司空见惯的滔滔洪流,击穿了社会道德的底线,冲垮了帝国信仰的堤坝,最终变成淹没帝国的洪水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