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花(化名)在本案之前还有堕胎的记录?有没有相关人员进行报案,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得如何?”阳山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某起案件中,发现多个疑点。
为查清真相,承办检察官先是实地调取被害人在医疗机构的就诊记录,从中发现被害人在本案发生之前还有堕胎的记录,且记录还是发生在被害人14周岁之前,由此确定某医疗机构存在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
还存在多少个小花呢?如何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承办检察官经研判认为该问题并非个案。随后,检察官探索建立医疗领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监督模型,督促医疗机构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先是调取辖区卫健、公安等部门有关数据及结合此前办理同类案件的资料构建起数据库,再将数据导入模型进行深度对比碰撞,从中发现10余条疑似案涉未成年人在未满14周岁前遭受性侵害的监督线索,而医疗机构又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了强制报告义务,而医院属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在发现未成年人遭遇或者疑似遭遇不法侵害的情况,医生、护士或告,如果不履行报告义务将依法进行处理……”在掌握到的线索基础上,对其中所涉未成年人在医院就诊记录开展实地核查事件是否真实存在后,检察官立即将确实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同时,一并向有关医疗机构发出检察建议书,规范医疗机构以及行业从业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医疗等领域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可以让司法机关凝聚多方合力,及时收集、掌握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将会依法严厉打击相关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在送达检察建议书时,向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强调。医疗机构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全体医护及行政人员集中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切实让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数赋”释“束缚”
放大保护“弱信号”
是不是该案件就办完了?还能不能深挖问题?经过认真审查该案,检察官还发现部分中小学在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课程设置和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帮扶等专项制度方面存在缺失,部分旅店、宾馆、民宿等住宿经营者未遵守未成年人入住的相关规定。为破难题,堵漏洞,2023年11月,该院邀请人大、政协、“益心为公”志愿者及有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并当场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督促辖区内学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防性侵宣传力度,定期开展信息摸排;对住宿经营者组织集中学习并进行抽查、复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入住身份查验、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等制度。
与此同时,该院还牵头组织县民政、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信息共享机制和责任清单,明确分解任务,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突出重点区域
让“检护成长在路上”
“常态化的法治教育,能够让孩子从小树立法治和规矩意识,不断创新法治教育载体和模式,引领孩子们向阳而生!”为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后半篇文章”,检察官开展法治副校长“护苗”专项行动,为辖区学生们送上形式多样的法治课,向师生们发放宣教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力求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此外,针对在日常监督中所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监管缺失、监护缺位等情况,制发督促监护令,集中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转变家庭教育理念、方式,强化家庭成员法治意识,帮助“管了却管不好”以及“根本不想管”的父母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建设。
“我们将会继续能动履职、融合履职,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以‘我管’促‘都管’密织未成年人保护网,建设好、守护好孩子们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艳阳天”,检察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