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银股份(839485)发布董事会致投资者的公开致歉信。
公告显示,因该公司已于2017年5月8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事宜,并于2017年5月12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但是该公司上述行为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银股份于2017年1月9日于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辽宁通银沐源网络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于2017年2月10日于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辽宁通银沐源网络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并确定了认购缴款期。
截至本公告日,该次增资尚未通过股转公司审查备案。2017年下半年,通银股份计划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17年《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竞标。
由于该项目对竞标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1,600万元,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后,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在所属工商部门办理了注册资本由1,550万元增至5,400万元、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备案事宜,并于2017年5月12日取得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通银股份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该等违规情况,通银股份已于2017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修改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9日于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辽宁通银沐源网络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补充审议。
新三板在线获悉,通银股份于2016年11月4日挂牌新三板,该公司主要从事POS终端推广、销售、安装、运营维护等商务服务外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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